据新华网杭州2月13日电(记者黄深钢)记者12日从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浙江将建立动态补贴机制,以应对社会资本对PPP项目收益受损的担忧。
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政府应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实际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动态补贴机制。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除最低需求风险外,政府补贴不得承诺社会资本回报水平。
作为浙江推广PPP的全程指导和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内部对PPP项目未设推进时间表,不会因“急于完成任务”而降低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门槛,确保每一个公共服务项目的合作都公开公正公平;PPP项目将规定合作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合作中途退出机制等系列保障机制,重在市场化运作。
该厅10日发布了首批PPP项目清单,包括杭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以及杭州-富阳城际铁路、杭州-海宁城际铁路等20个项目,合计投资额1176.10亿元。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磊表示,财政部门下一步还将着力构建PPP的沟通平台,通过互联网、专线电话等方式,方便社会各界参与PPP项目的咨询和监督。(完)(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