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
嫌犯曾因奸淫幼女被判刑
由于案发地处于洪家楼商区,周边人流量大,人员冗杂,受当时技术条件限制,现场提取的部分证物也无法进行鉴定。命案侦破一时陷入了僵局。”历城刑警三中队中队长郑庆军说,这11年,办案民警没有放弃案件侦破工作。
今年年初,专案组对该案前期调查中掌握的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并将案发现场提取的微量证物重新送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检验鉴定。通过将证物信息向周边省、市发布协查,2月10日,案件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各方信息,现居临沂市的朱某(男,32岁,1998年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部分特征与“2004.7.17”故意杀人案现场证物信息吻合,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缜密侦查,2015年2月11日上午,专案组前往临沂市展开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潜逃时间较长,故意隐藏身份,再加上犯罪嫌疑人身体和面貌等各方面变化较大,给抓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专案民警细致观察,蹲点守候,最终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在11日下午14点,在临沂市沂水县将潜逃11年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成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