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江苏获批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试点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到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2%左右;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新增400万人,实现全省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分布、来源清晰化,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家庭城镇落户成本明细化,各级政府、接纳主体和个人成本分担责任明晰化,相关的制度和配套政策规范化。
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7%左右,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新增800万人,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区、示范区(以2013年底的城镇化率为基数)。
相关人士介绍,以全省为单位进行试点,江苏的任务是“3+8+1”,前三条是国家规定动作,“8”是“自选动作”,“1”则是国家追加而特别赋予江苏的。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对未来发展的突破,具有重大意义。“所有12项任务与去年5月出台的《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一致。
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课题组点评: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江苏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并将此作为其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必然过程。“人的城镇化”有两层含义:一是解决好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二是解决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的全覆盖问题,将进城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的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市民化的“试金石”。
人的城镇化,核心改革在改户籍。2014年,江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行城乡户籍统一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心城区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为基准的积分制落户政策,此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户籍制度改革,归根结底改的是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居住证制度的核心,就在于权益平等
通过打破户籍制度的“坚冰”、打通公平有序的政策通道,真正实现人在哪里、服务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为此,如何加快构建集居住登记、房屋租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缴税收费等服务管理功能为一体的人口综合信息系统,也是亟需所要研究的课题。如果能又快又好打破这些屏障,这对推广城镇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