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2月14日专电(记者 何春好)保险监管部门提醒,在长短途客运、景区景点售票处出售的1或2元不等的小额意外保险,是以自愿购买为前提,消费者还需检查保单上是否登载了正确的个人信息。
据了解,中国保监会早在2009年就发文要求意外险联网电脑出单,保单应载明包括投保人、被保人信息在内的多项关键信息。然而,“空白保单”“替身保单”或“默认销售”等违规情况仍屡查不止。
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赵睿指出,意外险首先是自愿购买。“一些地方会出现不事先询问消费者,直接把意外险费用和汽车票或门票捆在一起出售的情况。”赵睿说,如果消费者不愿意购买意外险,可以事先说明或者事后要求退款。
另外,有的意外险保单上并未登载被保险人的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甚至有出现登载的被保险人不是自己的情况。赵睿提醒,这种违规行为会给今后理赔带来不便,违规情况在汽车客运方面尤为突出。如果乘车前需要购买意外险,就必须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以保证保单合法有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