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团场将“孝敬父母”纳入党员干部的考核内容,很多人对此褒贬不一,而笔者认为,把孝敬父母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好。
一个连自己的生身父母都不孝敬的人,会勤政为民、效忠国家吗?把孝敬父母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干部不仅要承担管理社会的责任,同时要以身示范为社会树立一个讲孝道的形象而影响公众,带动整个社会弘扬传统文化,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如果一个干部在家对父母、对长辈都不尊敬,不知亲爱之义,那他在社会上能尊老爱幼、扶贫帮困吗?有的甚至会丧失道德操守,为非作歹,危害社会,干出伤天害理之事。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更要率先垂范,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考核干部家庭道德是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有益探索,是评价使用干部的一种道德导向。考核干部家庭道德本质上是在新时期、新环境下一种用人观念的创新,明确了“要想当好官,先要做好人”的道理。
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首先强调的是修身、齐家,也就是私德、家德的修养。前二者做不到,后二者就是妄谈。正如文中强调的,一个不能清白为人者,何以清白为官?一个不能善待父母者,何以善待百姓?一个对家庭缺乏道德责任感的人,怎么能指望他对国家履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尽责?
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此次把它纳入党员干部的考核制度,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越来越亲和的考核标准,而非以往冷冰冰的制度,同时也是一次良好的尝试与开端。但考察一个人是否孝顺长辈,一般以其亲属及周边邻居的评价作为判断依据,带有强烈的个人主观色彩,缺乏客观依据和量化数据,因此往往比较笼统。
事实上,对个人品德评价本身就不需要量化指标。将孝顺长辈、家庭和睦、诚实守信、情趣健康纳入个人品德评价标准更是体现了中国传统先“修身、齐家”后“治国、平天下”的优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