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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娱乐圈五大“明规则”
规则一:从艺先做“练习生” 训练内容很残酷
韩国艺人大多在小学或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称为“练习生”。培训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从十四五岁开始培训,到十六七岁成熟期时出道。
据报道,韩国普通“练习生”的选拔已经达到了800选1的激烈程度。而练习生中又只有一半左右能够最终成功出道。
前SuperJunior-M组合成员韩庚在《鲁豫有约》中接受访问时曾说:“(在韩国)当练习生的时候,最多每天要连续练习20个小时。”魔鬼般的练习非常苦,甚至骨折了两个月自己都不知道。练习生吃住都在公司,私下外出也被经纪人完全管理,几乎完全没有自由。
如果“练习生”培训几年后没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据报道,某年韩国演艺圈曾有一名练习生出面爆料,指控经纪公司表面上包吃住,事实上是把宿舍当成招待所,每次都让富商入内“选秀”,不知情的练习生被公司以练舞为由,带到满是镜子、镜头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动作,以供“验货”。
规则二:签约之后成“奴隶” 经济剥削很严重
2008年年末,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爆出10家演艺公司与艺人签署的不公平合同,在这些艺人合同中“欲与异性交往,应事先和公司商议,然后接受指 挥监督” 这样的条款赫然在列。过分的条款还包括:交代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人负债,是否曾有丑闻;谈恋爱之前需申报备案;所有的私人问题不可隐瞒;个人出国也必须通过经纪公司的批准。
大公司对艺人收入的抽成比例相当高,一般为七三开或八二开,甚至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中根本拿不到钱。韩国女歌手Sara曾透露韩国经纪公司与艺人间的分成问题:“韩国的艺人经纪公司抽佣比例,有的可能达到90%.”如果艺人想跳槽,违约金会高到他们完全没办法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