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晶莹代表:法律监督要触及社会新领域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2-15 06:46:51

陈晶莹代表:法律监督要触及社会新领域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 陈晶莹

  陈晶莹在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之前,曾在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挂职一年。“这一年的挂职锻炼,让我有时间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职能等,还通过自己分管工作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社会价值,同时也触摸到检察工作的实际难度。”陈晶莹说,面对中国社会日新月异的变革发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必须与时俱进,应及时触及社会发展变化的新领域,才能为社会、经济良性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上海正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市检察机关的金融检察是极具特色的创新。”陈晶莹举例说,金融活动中的职务犯罪造成的危害极大,只有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才能让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目前,陈晶莹兼任上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在陈晶莹看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检察院自身应该加强宣传,在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公众认知度的同时,更要不断把法律监督触角伸向社会、经济发展的更多新领域。譬如:出境出国人员的程序管理、自贸区、互联网领域新类型案件的法律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等方面,都需要检察机关依法创新方式实施法律监督,不辜负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依法治国作出应有贡献。

  陈晶莹代表:法律监督要触及社会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