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执行上确保“不敢腐”
要建立细致、操作性强的反腐制度。一个好的制度,关键要在实际工作中能行得通、用得上、管得住。一是要有规范性、要求性方面的内容。二是要有明确的措施性、制裁性方面的内容。三是要进行监督,对没有履行监督职能或履行监督职能有偏差的进行处罚,保证责任单位、责任人尽职尽责地抓好工作。
制度执行要落到实处。制度再好、再管用,主要看效果,最终还要看执行、看落实。目前,虽然建立了一整套反腐倡廉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得不到完全落实、制度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另外,反腐执行机构也要接受公众的监督,独立行使职责,确保反腐工作不受外界的影响,在行使反腐职责时不徇私舞弊,做到秉公执法。
二、从预防上确保“不能腐”
行政机构的职责必须明确。目前,我国行政相关法律还不尽完善,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非常大,容易产生腐败风险点。所以,要明确某个环节就是直接负责人的权力和责任,上级、下级和同事不能干扰责任人依照法律行使职责,出了问题也是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其他人不为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构行使职责必须透明公开。透明公开是防止腐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行政机构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要做到行政公开,即将政府的规章、政策以及行政事项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增加行政透明度,使公众有权知悉和公开评论,不给个人以权谋利的空间。行政公开的另一个好处是,有利于人民对行政事务的参与。通过参与来加强监督,对预防腐败有很大好处。
三、从教育上确保“不想腐”
抓好廉政教育的重点。即党员干部的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执政为民为目标,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拒腐防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抓好反腐的普遍性教育。公平公正、反腐倡廉应该是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观,是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质。一方面要从学生教育时期就开始进行良好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熏陶,强调要有正确的人生目标和追求。另一方面在大众媒体上体现主流价值的教育引导。如果这两方面做好了,那么整个社会都会有一种风清气正的氛围,形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