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全面提速:实质审批权下放 A股估值或大调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5-02-16 11:15:57

  作为2015年中国资本市场最核心的改革举措,注册制推进的一举一动,都引发市场极大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了解到,尽管《证券法》修改和注册制方案正式落地可能较市场预期稍晚一些,但通过证监会行政授权的方式,中国证券市场将在实质意义上更早地过渡到注册制。

  备 战 交易所“招兵买马”

  针对此前的市场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3日表示,证监会并无在4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不过,对市场传言的今年6月份起将IPO审核下放到交易所的传闻,邓舸并没有正面回应。邓舸说,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证监会牵头成立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人大法工委、高法院等单位参加,已完成注册制改革方案初稿并上报国务院。目前,证监会正在认真研究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但并无在4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

  此前有市场传言称,证监会将在今年4月起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并将从6月1日起将IPO审核下放到交易所,由其负责审核,证监会负责注册。同时证监会将废止44个相关文件,取消发审委、重组委等。再融资也将不再审核,而由公司自主确定。在存量IPO的新老划断方面,2012年6月以前提交IPO申请材料的企业,只要满足上市条件的都将于近期上会。而在此之后提交申请材料的拟上市企业,如果在注册制推出之前还没有收到反馈意见,则可能全部移交至交易所进行审核,收到反馈的则继续由证监会进行审核。

  在业内人士看来,证监会上周五的“澄清”仅仅是否认了4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而对于将把审核权下放给交易所的传闻,并没有进行否认。

  稍早之前,上交所在官网挂出招聘信息,拟招聘与审核企业上市材料,制定和解释信息披露规则指引等相关的岗位人员约70人,如法律审核、会计审核、行业审核、信息披露会计监管、信息披露行业监管等。此外,法律审核岗的任职要求包含“具有知名律师事务所IPO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等条件;行业审核岗任职要求包含“在证券、基金公司、专业研究机构担任过行业研究员者优先”等条件。此举则被市场解读为交易所正在充实相关机构,准备应对注册制之下IPO发审权下放带来的挑战。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日前召集各有关部门落实注册制的会议上,的确提出从今年6月起IPO审核工作移交沪深证券交易所,各项准备工作也围绕该时点展开。接近上交所的人士则表示,一旦真正实施注册制,交易所也需要有一段时间来过渡,如果今年7月份能够推出注册制改革方案的话,6月份将IPO的审核移交到交易所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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