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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解读
租友回家过年,是孝顺还是笑话?
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听起来是很新潮的事儿,这是今年一个新兴的“供求”方式,被租赁体不是“物品”,而是真实的人体。当今社会,一些大龄未婚且没有(男)女朋友的青年为了过年回家宽慰父母,选择了“租友”回家过年,这样的行为大多都是处于善意的,毕竟其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博得父母的高兴。然而,在真实的生活中,高先生却把这样的好事演变成了坏事,最终以“闹剧”收场。
笔者一直是反对“租友回家过年”的,毕竟这样的事太不靠谱,它具有一定的风险和欺诈成分,是有违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的。最重要的是,一旦产生纠纷,却没有合适的法律依据,一方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说对这种行为是不该鼓励的,因为“租友”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情况。
那么,是什么促使着“租友回家”的诞生?是父母的声声追问,碍于这种压力之下,这也是无奈之举。父母想早日看到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这是人之常情,但是现在生活、工作等等压力之下,结婚生子这样一个简单的事情却变得无比复杂。但有不想让年迈的父母担心,只能用一个障眼法欺骗父母。
租“男友”或者“女友”回家过年,虽然是为了让父母高兴,但其实这是一种欺骗,尽管出发点是善意的,也并不是尽孝。而且,带一个陌生人回家,对自己和家庭来说,都是很大的隐患。身份证并不能保证一个人的人品,双方签订的协议也并不能约束一个人的行为,这份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万一在这个所谓的租赁过程中出现了人身财产的伤害,反而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最好还是不要采取这种方式来博得父母的高兴。
笔者认为,要解决“租友回家”的弊病,首先,父母要给与孩子们更多的理解,毕竟感情不是勉强而来的。其次,现在的男女青年,如果遇到父母催促你完婚可不必慌张,要看清父母的态度,他们其实是在关心自己的子女。如今,社会风气变幻莫测,“只要你出钱,我就出租”,也反映出“钱能解决任何问题”的拜金现象。显而易见,这不是一件好事,新闻里的高先生已经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现在学习还来得及,不是吗?(中国青年网文/袁宝)
租女(男)友回家,总是要出事的
套用今年春晚一句小品台词:出租自己的女孩子摊上大事了!
租女友回家过年,本来是做给男方父母看的,但是,由于孤男寡女相处一室,最终“假戏真做”,结果导致女方怀孕,这虽然是个“意外”,但却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租女(男)友回家,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弄不好就会出事。
租来的女友也是女友,尽管双方可能事前有约定,但是,在有外人的情况下,还得装作甜甜蜜蜜,扮成情侣的样子。即使在无人的情况下,既然是租来的,就有配合对方的义务,你总不能表现得与对方一点关系也没有吧?双方打情骂俏,甚至动手动脚都是可能的。
在这起租女友回家过年的闹剧中,双方不但一起回了家上了床,女方还怀了孕,还是意料之中的“意外”。就像租女友回家过年一样,双方上床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假如是男方强迫女方,岂不是变成了强奸?这样女方岂不是更要后悔一辈子?
近年来,由于大龄未婚男女增多,这让父母很着急,为了不让父母担心,解决回家的烦恼,社会上流行起租女(男)友回家过年,而且还深得未婚青年男女的喜爱。这种现象不能不让人担心,租女(男)友回家,总是要出事的。出事了怎么办?那些热衷租女(男)友回家的年轻人想过没有?
无疑,在租女(男)友回家过年这种游戏上,受到伤害的往往是那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一不小心,就可能失财又失身,一辈子的幸福就会毁于一时的冲动。而男方也会深受其害,比如,《检察日报》报道这样一个案例:一名男子春节回家为了安慰父母,与一名女子达成“租友协议”,女方以未婚妻身份陪男方回家过年,吃住行全由男方负担,每天另外支付费用300元钱,并保证其人身安全。协议还特别注明,如果女方收到男方家人赠与的红包首饰等,事后应返还给男方。然而,女方收了男方父母6000元见面礼后却拒绝归还,这让双方都很纠结。
租女友回家过年是一种社会现象,说明现代人的事业心比例加重,家庭婚姻地位下降,然而,即使男女是大龄仍然孑然一身,也不要轻易玩租女(男)友回家过年的游戏,因为这毕竟是租来的,用虚情假意来形容不为过。而且,由于双方并不了解,难免有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到时候,租女(男)友回家过年就可能会变成一个陷阱,自己跟着倒霉也就成为必然。(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