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2月17日电(记者王治国高鑫)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将“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根据“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最高检将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员统一管理改革,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
“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强调,探索实行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相分离,规范检察行政事务管理职责,确保检察行政事务管理活动服务于检察活动。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完善检察人员申诉控告制度,健全检察人员合法权益因履行职务受到侵害的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建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以科学、精简、高效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为原则,协同中央有关部门,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由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类型案件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诉讼格局,完善司法管辖体制。全面落实部门、企业管理公检法体制改革要求,将部门、企业管理的检察机关统一纳入国家检察管理体系。
“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还提出,将完善防范外部干预司法的制度机制,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