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首先对重新制定《办法(草案)》的必要性作说明。他说,2009年6月,省政府颁布实施了《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0年至2013年,全省共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2.57亿元,对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优化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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