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2月25日电(记者李平)贵州鼓励社会资本改造闲置医院、厂房、学校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业,其中,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性质不变的,五年内不增收土地收益差价(年租金)。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了解到,对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30张及以上、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贵州省将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在落实投融资扶持政策方面,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当年新招用的员工达到机构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招用人数,按规定给予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贵州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贵州养老服务业近年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全省养老服务业还存在“供需矛盾突出、资源布局不合理、政府投入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解决贵州社会养老床位不足等问题。
截至2014年底,贵州省有养老机构1297家,拥有养老床位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