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报名时间和方式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10:00 至3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3月25日10:00至3月26日16: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5年3月28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5年4月30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时间和地点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6、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其它事宜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报考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328、32504293 考务咨询(考场安排、笔试组织问题解答):6196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