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假暂专项检察:坚决纠防“度假式服刑”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2-26 07:10:01

  2014年,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发表意见说,有24人为张海提供违法减刑帮助,这说明在制度设计上,监督的力量还不够。

  对“张海现象”,老百姓也纷纷“吐槽”。在东方网,市民肖华撰文表示,查处一名罪犯往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但最后他却通过减刑、假释逍遥法外,这等于浪费了之前的司法成本。

  这边关进去,那边放出来。近年来,“有权人”“有钱人”利用手中的关系和金钱,以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方式进行“度假式服刑”,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法治尊严和司法公信力。

  针对群众担忧,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作出回应:从2014年3月20日起至2014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这次专项检察活动要求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情况,严查背后的司法腐败。

  专项检察怎么推进?检察机关分五步走完成了对“以权赎身”“花钱买刑”现象的监督检察。

  一是摸清“三类罪犯”底数。通过开展清理摸底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准确掌握了全国“三类罪犯”9万余人,并对其逐一建档,做到一人一审查。

  二是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对外,从最高检到基层院,各级检察机关均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违法刑罚变更执行的举报。湖北省检察院向外公布举报电话当天,就受理了群众举报电话近20件。

  对内,检察机关除做好“三类罪犯”审查工作外,还深入监管场所采取发放问卷等方式,了解是否存在违法情况。专项检察活动启动后两个月内,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服刑罪犯问卷调查和个别谈话1961人次,共发现相关违法线索6件。

  三是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对发现的违法线索,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行监督纠正。

  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508件;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其中原副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

  四是依法查办司法腐败犯罪案件。从专项活动启动至2014年9月底,全国立案查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16件129人。

  五是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制度规定。2014年6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同年8月,又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