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春节不如保障带薪休假

作者:赵志疆 来源:大河报 
2015-02-26 19:02:59

  “三天都在路上,春节实际上只放了一半的假”,“过年,就是几亿中国人同时在囧途上折腾”,“走亲访友,春节里真正陪父母儿女的时间太少了”……春节过后,新华网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5.49%的网民支持延长春节假期,调查中69.84%的网民支持春节假期为15天,20.99%的网民支持春节假期为10天。

  作为中国最盛大、最热闹、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的重要意义毋庸赘言。忙碌了一年之后,在这个难得的假期里,每个人都有很多事情想要去做,但无奈时间总是匆匆,假期总是稍纵即逝,于是,很多人都希望春节假期能够无限延长。谁都知道,这注定是个难有结果的诉求——无论假期延长多少,都难以令所有人感到满意,要知道,传统意义上的春节不只是除夕和正月初一,至少从腊月二十三“祭灶”就已经拉开序幕,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才告一段落。

  春节始于农耕社会,在春闲时节多休息几天自是无妨,然而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如此长的公共假期显然是整个社会难以承受之重,如果人人都流连于节日之中,谁来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其实,这样的道理人人都知道,不少人之所以执拗于延长春节假期,与其说是对法定假期的渴望,不如说是对带薪休假的不信任——当带薪休假被视为镜花水月的时候,法定假期难免被视为救命稻草,普通民众自然希望其多多益善。

  不久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手机腾讯网对21609名网友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奖励休假或休养是受访者的最大梦想福利。梦想之可贵,不仅在于其愿景美好,更在于实现颇为不易,以此来命名奖励休假式福利,可谓恰如其分。当奖励休假被冠以梦想之名的时候,足以说明美梦成真者仍是少数,此类美事多半只能可遇而不可求。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在带薪休假依然大面积难以兑现的时候,想要享受单位奖励的休假福利,似乎只能是个梦想。

  与普通福利不同,带薪休假本是一种劳动者理应享受的法定权利。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明确提出:“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不仅细化了相关规定,而且进一步明确了罚则。然而每逢岁末年初,带薪休假仍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资方强势地位依然的背景中,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假期很容易被以各种理由轻易否决。于是,带薪休假不免类似于只有待遇优厚的单位才能享受的“福利”,多数普通劳动者只能望眼欲穿、徒呼奈何。

  同样是《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50.4%的人直言所在单位一直没有实行带薪休假,其中,领导不批是一个重要原因。带薪休假之所以难以落实,表面看起来是因为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更深一层探究,则在于相关法律并未真正展示出威力——《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但实施多年来却鲜有用人单位因此而受到处罚。当领导态度足以决定带薪休假去留的时候,劳动者难免将此视为单位或领导额外的奖赏,而不是自己应得的法定权利。在此情况下,额外奖励的休假福利怎能不令人欣欣然而向往之?

  对于劳动者来说,休假永远是个引人关注的话题。对于相关职能部门来说,面对这份网络调查数据,不仅有必要从中读懂工薪族的利益诉求,而且有责任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只有先确保带薪休假这样的法定权利得以落实,才能确保每个人都有闲暇和心情享受公共假期带来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