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由此说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历史赋予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党员干部对此义不容辞!
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信念、决心、行动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时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全面依法治国不是提出个理念、制定个文件就万事大吉了,关键是要真抓实干。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领导干部是否称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有没有法治意识、具不具备法治能力、能不能坚持依法办事。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法治”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却没有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顺应时代要求,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努力做法治型领导干部。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样,法治才能成为一种精神,从而使得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有一条坚强的队伍保障。
现在,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各项工作公正性、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宪法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又处在治国理政的领导核心地位,只有自身确立起严格的制度、严明的纪律,才能把党建设好、管理好,也才能引导全社会遵守规范、践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在遵守党规党纪上更要严上加严,受更多的约束、负更重的责任、有更大的担当!
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程的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历史赋予的政治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使之成为党员干部毕生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把依规管党治党、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依法治国,真抓实干,忠诚于国家,自觉遵循,坚定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