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法院将有哪些变化?--解读修订后的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

作者:罗沙、徐硙 来源:新华网
2015-02-27 08:37:00

   确保审判权独立 领导干预司法记录将可查询

  据介绍,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将是法院本轮改革的重要目标内容。在机构设置、管辖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

  针对某些领导干部通过电话或口头指示干预司法的现象,贺小荣说:“要建立一种更加科学的记录和通报制度,追究干预者的法律责任。但仅靠记录和通报制度还不够,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是最关键的。”

   法官惩戒委员会将面世 “说理”水平将是法官考核重要因素

  意见明确,要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既确保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又保障其辩解、举证、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

  贺小荣说,法官惩戒委员会在我国是新生事物。法官职业有一定特殊性,对法官的责任追究必须通过专业组织来进行。

  “惩戒委员会与纪检监察机关有所区别也互相联系,惩戒委员会对法官作出的鉴别和判断,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具有重要作用。”他说。

  李少平表示,我国对法官沿用普通公务员管理模式,选任、管理等均没有体现职业特点。因此,意见提出推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改革法官选任制度,确保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优秀法律人才成为法官人选。

  意见同时提出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建立裁判文书说理评价体系,将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晋级、选升的重要因素。“裁判文书不可能不讲理,法官办案受到领导干预,那他可能把裁判文书说得符合法律吗?”贺小荣说。

   旁听庭审将可上网预约

  在庭审公开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庭审公告和旁听席位信息公示与预约制度。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且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已有条件范围内,优先安排与申请旁听者数量相适应的法庭开庭。有条件的审判法庭应当设立媒体旁听席,优先满足新闻媒体的旁听需要。

  “法庭不可能容纳无数的人来旁听,所以我们将建立预约制度。公众可在网上进行预约,优先保证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当事人亲属等参加旁听。”贺小荣说。

  他表示,由于法院设施的限制,不能满足所有人旁听,今后将利用视频直播、网络直播等方式满足社会民众希望旁听案件的需要。“这个制度将在下一步不断完善,会陆续推出一些配套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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