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舆情监测系统显示,今日最热新闻事件前五名分别是:
序号 |
题目 |
来源/首发媒体 |
参与数 |
地域 |
1 |
检方不起诉“抗癌药代购第一人”:不构成犯罪 |
网易/央视 |
81864 |
湖南 |
2 |
中国游客被曝春节在日本花近60亿 用集装箱运货 |
腾讯/中新网 |
76762 |
全国 |
3 |
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曝光 小产权房不发证 |
网易/央视 |
57688 |
全国 |
4 |
31省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排行公布 |
新浪/光明日报 |
26000 |
全国 |
5 |
山西官员11次简历造假被警告一年后平职调任 |
新浪/央视 |
21000 |
山西 |
□国家网信办:“账号十条”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新华网消息,《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业界简称“账号十条”)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新浪、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积极响应,已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账号6万余个。
@新华网: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每一个账号都是一个“自媒体”。对于不少“网络公民”而言,注册信息中各类“昵称”和介绍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展示了网民的性情和才情,但也暴露出部分网民低俗的情趣、扭曲的心态。
@人民网:“账号十条”管理规定,抓住了互联网管理的“关键一环”。对用户账号“正本清源”,能从源头上遏制住各类恶意盗用、假冒或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注册的乱象,也能为大数据时代的信用社会、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础。
□国际快件现身地摊叫卖 邮政部门介入调查
26日上午,据网友爆料,在河北霸州市胜芳镇的街边,有人摆摊出售多个无着落的邮政快件,大多为北京发往国外的小包。这些包裹无人签收,又无法退回,因而被人摆摊出售,价格为每件10元。2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联系霸州、北京两地邮政管理部门,截至发稿,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回应称,对此事非常重视,已派员赴当地调查。
@梦里遇到爱:要对中国邮政严惩,因为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中国邮政真的是投诉无门。
@边走边逛:作为监管部门,应严惩此事,虽不能防患于未然,但发现后应重刑处置,给漏网者以警告!同时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网民:“禁穿囚服”新规彰显司法文明
【事件回放】
新华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的一份文件明确,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舆情传播情况】
图1.“被告禁穿囚服”相关舆情信息走势图(不含微博)
如图1所示,自从媒体报道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文件明确,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一事后,网民对此表现出强烈关注。一时间“司法公正”、“诉讼制度”等热点舆情标签在报道标题中被强调。截至02月27日下午15时,总计舆情信息量约为3288条。
图2.“被告禁穿囚服”相关舆情热敏指数图
热度指数:衡量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的关注度,该值越高,网民关注度越高。
敏感指数:衡量该事件的安全稳定值,该值越高,意味着危害程度越高。
热敏指数:由热度指数和敏感指数加权而来,衡量一个事件是否应该引起重视。值越高,预警力度越强。
(注:数据来源于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2015年02月27日)
【舆论观点】
网民认为,被告禁穿囚服受审,一方面是对民意的尊重,另一方面彰显了司法文明。
网民“龙敏飞”:这样的规定出台,一方面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另一方面,也让公众看到其给被告去犯罪标签化的努力。
网民“张燕”:进一步尊重犯罪嫌疑人出庭的各项权益,将尊重以细节的改变来实现,迈出的每一步都是我们法治的切实进步。
网民认为,禁穿囚服受审是法制人性化的第一步,杜绝冤假错案,给嫌犯应有的权利,是凸显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网民“胡建斌”:禁止被告穿囚服受审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如果能让犯罪嫌疑人跟律师坐在一起参加庭审,可能更有利于行使他们的权利。
网民“朱慧卿”:禁穿囚服受审,是法治人性化的第一步。事实上,严厉杜绝冤假错案,是对人权最大的尊重。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也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网民认为,禁穿囚服出庭的根本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树立无罪推定与疑罪从无的法律意识。
@南方日报:禁穿囚服只是疑罪从无原则的一种落实,而最根本的仍然是树立起无罪推定与疑罪从无的法律意识,有效地实现控辩平衡,确保司法的公信力。
网民“舒锐”:禁穿囚服出庭的根本目的,更在于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这不仅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明确要求,更是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