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首次开庭审理案件 践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来源:新华法治
2015-03-03 07:27:06

  2015年3月2日9点,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首次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赛维公司”)与被上诉人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玉柴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落实中央的司法改革部署,案件审理首次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公开审理。庭审效果良好,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初见成效。

  该案纠纷源于2011年,双方就供货协议发生纠纷,讼争合同所涉标的高达3个多亿。赛维公司认为合同已经生效,而玉柴集团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要求玉柴集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玉柴集团认为合同并未生效,自己也不应当承担责任,双方由此引发争议。2014年11月,广西高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赛维公司的诉讼请求。赛维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恰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并开始受理案件,该上诉案件属于第一巡回法庭管辖范围,故这一跨省区的二审案件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移送至第一巡回法庭,成为巡回法庭设立以来首次开庭审理的案件。

  首次开庭亮点颇多。该案经电脑随机分案并随机组成合议庭,由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周帆承办并担任审判长,李伟、于泓两位主审法官作为成员参加合议庭;为便于庭审后协助法官完成法律文书写作及相关工作,法官助理出席庭审;为方便律师依法履行职权,第一巡回法庭设立了专门的律师更衣室,应诉律师得以全部着律师袍出庭,使庭审更加庄严;数字化法庭切实服务“庭审中心功能”,双方当事人、旁听人员均可以通过法庭配备的数个电子屏幕实时查看庭审笔录,没有进入庭审现场的记者、旁听群众可以在其他法庭或者会议室实时收看庭审直播。

  本案的审理全面贯彻了主审法官负责制。周帆副庭长以主审法官身份参与本案审理,以后,庭长、副庭长将主要以主审法官身份参与案件办理,不再审批其他主审法官承办的案件。主审法官负责制同时也加大了主审法官的责任,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合议庭更加注重发挥庭审作用,庭前准备也更为充分、更具针对性。取消案件审批,为当庭宣判提供了更大的可能。当庭宣判,突出了庭审的中心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外界的干扰,更加有效地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和司法公正。本案合议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且还可能涉及依据一方当事人的意见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问题,审判长宣布休庭,视调解情况再作处理,本案未当庭宣判。

  江平、沈四宝、叶林等多位国内著名学者也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学者们纷纷表示,在审判长的有效指引下,双方当事人围绕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等焦点问题,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了庭审的功能作用,表明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初见成效,也充分展现了第一巡回法庭令人耳目一新的风貌,法官丰富的审判经验、高超的驾驭庭审能力,以及不偏不倚、居中审判的理念。几位专家还表示,第一巡回法庭以改革创新精神,实践新的运行机制,就地解决纠纷,就地化解矛盾,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值得赞扬和肯定。持之以恒,一定会极大地提高司法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