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园跳广场舞 早晚各有两小时

作者:崔宁宁 来源:广州日报
2015-03-04 06:09:56

在公园跳广场舞 早晚各有两小时

大妈们或许不能再“任性”地跳广场舞了。广州日报记者轩慧 摄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草案)》已提请人大审议

  广州日报讯(记者崔宁宁)继去年宝安区在深圳出台首个对公园广场舞的区级规定,规定了一天当中只有4个半小时可以跳广场舞后,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再次提到广场舞。该《条例》日前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其中对公园广场舞时间做出限制。

  《条例》规定,公园晨练时间为上午7时至9时,晚练时间为19时至21时,一天共4个小时。

  《条例》(草案)内容

  早晚各有2小时晨(晚)练时间

  记者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草案)》日前已提请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条例》规定,公园晨练时间为上午7时至9时,晚练时间为19时至21时。晨(晚)练时间可以在公园指定区域合理使用音响。

  此外,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实际,会同市人居环境、公安部门制定公园内噪声管理的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在市政公园使用器材或者从事活动产生的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又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而在此前,宝安区去年已制定公园广场舞的相关规定,对广场舞音量有着明确的规定,例如离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1米处音量值不超过110分贝,团队最外围队员处音量不超过80分贝。

  市政公园应当全年免费开放

  《条例》指出,市政公园应当全年免费开放,市政府批准收费的除外,而且每日开放时间不低于16小时。

  另外,《条例》规定,禁止在市政公园和其他公共绿地范围内规划建设宾馆、酒楼、住宅、招待所、商场、会所等与其公益性质无关的建筑物,市规划国土和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法予以监管。

  此外,《条例》规定,禁止擅自改变公园内现有场地、设施的用途;公园内设置的文化、艺术、游憩等对外经营场所,应当面向所有游人开放。

  同时,《条例》还规定市政公园内的商业服务项目应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经营者。

  新建市政公园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70%

  自2004年以来,深圳绿地率从2004年的63%降至2014年的不到56%,城市绿地资源保有量不容乐观。《条例》规定,新建市政公园占地面积不足10万平方米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不低于70%;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不低于75%。

  此外,考虑到对建设项目未达到配套绿化率指标、擅自改变已规划建成的配套绿地功能等行为,市人大经济工委建议加大对各类损绿毁绿行为的处罚力度。

  而在规范城市绿化建设方面,《条例》规定,城市主干道路红线范围内长度一公里以上的绿化带工程和市政公园内两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防止重复建设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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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安儿童公园

  选址向社会公示

  广州日报讯(记者崔宁宁)记者了解到,宝安区城管局在官网就宝安区儿童公园建设工程的选址方案进行公示,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市民可通过来电、来访方式发表意见。

  记者了解到,宝安区儿童公园新址拟选定于新安街道创业二路与公园路交汇处(即灵芝公园原儿童游乐区)建设宝安区儿童公园,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3.2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儿童游乐设施、游客服务设施及配套市政、绿化、水电工程等。

  公众可在2015年3月2日至3月13日,通过来电、来访的方式,向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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