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村干部出国出境须审批

作者:杨念明 来源:湖北日报
2015-03-04 07:29:51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念明、通讯员黄朝晖)昨日,鄂州市纪委透露,该市日前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正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包括村支书、村委会委员因私出国(境)必须接受审批。

  目前,国家及地方关于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象多为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而正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则未作规定。“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件看,基层党员干部出境赌博行为呈上升趋势。”鄂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去年,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两起村干部私自出境参赌案件:2008年至2014年,汀祖镇某村5名村干部多次出入澳门参赌,更为严重的是,该村前后两任村支部书记累计到澳门参赌147次;2013年至2014年,蒲团乡一村干部先后8次赴澳门赌博,涉赌金额达20余万元。

  “这次出台的文件最大亮点在于扩大了管理对象的范围,将正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包括村支书、村委会委员纳入管理范围。”该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规定,市直单位正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出国(境)的意见;各区、开发区、街办正科级以下的党员干部(包括村支书、村委会委员)由相应的区、开发区、街办组织部门审批。“如无正当理由,将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