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办理5年居住证可在沈阳落户

来源:沈阳晚报
2015-03-04 07:52:16

  连续办5年居住证可在沈阳落户

  按《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细则》规定,连续5年办理《居住证》的市民5年后可在沈阳落户。对长期在沈阳市生活、在沈阳市连续办理《居住证》且参加社会保险达5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准许户口迁入沈阳市。办理居住证的时间从2013年1月2日开始计算,必须是在同一区、县(市)范围内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达5年以上(连续居住并且办理《居住证》不得中断,如果中断则需重新计算时间)。预计到2018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首批人员就可在沈阳落户。

  买房落户房证下发就可办

  按相关规定,通过购买、继承、赠与、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准许其本人、配偶、同住(指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沈阳市。购房落户的,购房者本人如已婚则不得夫妻拆户办理,必须共同迁入。购房者18周岁以上未婚成年子女可单独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但未满18周岁子女只能与其父母一同办理落户。房证下发就可以直接落户。

  应届毕业生可落户于亲朋好友家

  目前,沈阳市在应届大学生落户方面的政策相对宽松一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科)只要愿意到沈阳就业,可以先行办理落户手续后找接收单位。外埠生源毕业生到沈阳就业,户口可以根据自愿选择落在亲朋好友家甚至是单位同事或者落户于毕业生集体户口,前提是必须征得户主本人同意。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择业期二年)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先落户后就业;专科学历的毕业生(择业期二年)落户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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