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 2月25日,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友谊会堂召开,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一致对邹碧华同志表示深切哀悼。
作为一名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邹碧华同志虽已逝去,其“独角兽”般的“韧劲”、“硬气”却永远沉淀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他让我们看到了党性维度下,一名共产党员的行动标尺,一名法官的身后冠冕,一名“燃灯者”留在人间的光和热。“邹碧华精神”让我们深切认识到,我们只有将邹碧华作为立身立德立业的标杆和榜样,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中持之以恒地立题、破题、解题,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越过重山覆水。
夯实臂膀,砥砺“燃灯者”勇于担当的魂气。邹碧华曾说过:“法官要做‘庭前独角兽’不能演‘庭前独角戏’。”“独角兽”,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怒目圆睁,能辨曲直,勇猛公正,代表的是纯洁、担当和永恒不变的坚守。精辟的比拟是其为自己树立的标杆,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隆隆启动的壮阔改革需要独角兽般的担当和风骨,需要破釜沉舟和冲锋陷阵,需要当仁不让“挑大梁”、“唱主角”,其间中透露的是一种敢担千钧的超然气魄,浓缩了他对法官职业精神的理解,物化着一名司法从业者对公正执法、为民担当的崇高精神。“船到江心,桨手突然沉默,耳边只余风声”,逝者虽逝,其独角兽般的担当却留给了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理当以邹碧华为镜,铭记“誓做庭前独角兽”的铮铮话语,主动挑起责任,撑起肩膀,在敢于担当中历练提高,在真抓实干中建功立业,在挺身而出中恪守准则,将自己的精力和热血融入改变工作面貌的壮阔实践中,最终以难能可贵的燃灯者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台前幕后乘风破浪、饱满自我、成就事业。
筑强热场,传承“燃灯者”发热散光的信条。邹碧华去世的消息传来,从最高法院到基层一线,从街头巷尾到机关楼堂,全社会齐声表达着惋惜与不舍。一名司法干部之所以赢得来自不同战线、不同领域的崇高敬意和深切缅怀,是因为他时刻不忘耕耘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司法职业充满热爱,以一名司法人的责任与担当点亮依法治国的理想之灯。作为一名司法改革路上的“燃灯者”,他身先士卒、不忘初衷,努力向人民群众传递公正司法的热度与光亮;作为一名改革操盘手,他迎难而上,敢于碰硬,研究排演了一系列推动司法进步的有力举措;作为一名授业者,他兢兢业业,在一尺讲台吞吐一名教师的胸怀与气度,以自己的传道授业在学生心中埋下法治“种子”。“灯火常在,行者不孤”,邹碧华作为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向社会释放着炽烈的热场,传递着强大的正能量,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该像邹碧华一样,热爱本职,上下求索,把法治精神、认真的干劲、不懈的探索融入我们的血液中去,自觉接续住燃灯者手中的“灯火”,坚守职业操守,在每一个领域燃起点点星火,在每一块试验田亮起“万家灯火”,在每一个改革大潮中传递民利的温暖与亮光,让燃灯信条在民心热度中得以渲染、在群众口碑中得以提升、在释放民利中得以大放异彩。
笃定意志,构筑“燃灯者”追逐信念的旌幡。孟子有言:“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作为司法改革的操桨者,邹碧华内心深处矗立的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赤胆忠诚,播映的是“未来法院”的壮阔景色,沉淀的是法官职业精神的理想蓝图。为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为了在司法改革的试验田上实现司法正义的图景,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面对司法改革中的深水区和硬骨头,他知难而进地“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他的主持和操刀下,率先研发了执行流程、信访、工作台账等信息管理系统,推行了法院效率管理试点和“可视化”管理,在开阔的视野、有力的举措、积极的作为中,完成了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初步构建了“未来法院”的蓝图和雏形,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叹服。“高山则可仰,景行则可行”,邹碧华为党员干部作出了鲜活榜样,我们要以邹碧华为旗帜和明镜,坚定理想信念,忠诚敬业,为着共产党人的理想、为着人民的期盼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爬坡过坎,要拿出奔流到海的自信去践行崇高信念,拿出“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勇气去充实为民服务的宗旨,拿出“逆流而上”的决心去构建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并为之奋力搏击,只有以真抓实干的“蛮拼”劲头践行理想,才能在理想信念的国度安身立命,在群众的冷暖间收获民心,最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弄潮远行、成就业绩。
“邹碧华精神”是一种新的感召力、新的前进能量、新的精神财富。站在邹碧华生命的终点展望前路,我们唯有承继担当的精神、炽烈的热情和坚定的意志,争当“邹碧华式”燃灯者,厚植为民服务宗旨,锤炼优良作风,提升精神境界,方能在人生事业大潮中扬帆远行,方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庞大基座中越行越远、越描越红。
邹碧华,燃灯者,大放异彩,破题,一亩三分地,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