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有新华社发布标示的飞行器
2月28日航拍的绵竹市清平乡小岗剑泥石流灾害点,山坡上的泥石流拦挡坝和排导槽已接近完工。
新华网四川频道3月4日电(本网记者童方、李桥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黄润秋的一份建议加快制定出台气象灾害防御法的“航拍议案”备受关注。那么,黄润秋建议的气象灾害防御法会给普通民众带来什么呢?
极端天气放假 这个可以有
台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寒潮、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冰冻、霜冻、大雾、霾……遇到这样的天气怎么办?学校停课吗,工厂放假吗,放假还发工资吗?
在黄润秋的这份议案里,建议国家通过立法,在极端天气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允许公民在家中规避,并且在期间照常发放工资,若有老板不发工资,便属违法。
“现在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当极端天气达到什么程度的时候,公民可以放假,只有部分地方法规或条例做了一些规定,但既不持久稳定,也不统一。”黄润秋说。
为此,黄润秋建议:因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定要求停工停业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标准发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必须户外上岗的单位应采取限时轮岗制和配置有效防护装备等措施,并对户外作业人员提供灾害津贴或休假。
不愿搬迁避险的民众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近年来,在台风、暴雨、山洪等重大气象灾害防御中,频频发生遇险群众不愿撤离导致人员伤亡的惨痛事件。
“经常听到基层反映,一些老百姓在发生重大灾情时不愿撤离:‘我们祖祖辈辈都在这儿过,我死也要死在这’;或者一些老百姓不愿离开自己的土地。这种时候,为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黄润秋说。
据了解,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自然灾害的应急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中并未包含行政强制措施。
专家建议,面对上述问题,需要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立法,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完善处置措施,确保强制撤离、强制转移、停工停产等应急强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比如,在台风、暴雨等重大气象灾害来临并可能引发风暴潮、山体滑坡、泥石流、决堤、溃坝等次生灾害风险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并公告,及时组织危险区内的人员撤离,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灾后保险理赔有保障了
黄润秋告诉记者,目前大多数灾后理赔都由政府“兜底”,在气象灾害频发多发的情况下,灾后理赔更多地需要保险机构参与。
“立法明确气象灾害保险制度,充分发挥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分担和转移气象灾害风险。”黄润秋建议,“保险管理部门应当将重大气象灾害纳入巨灾保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保险机构开发各类气象灾害保险产品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保险等形式转移或者分担气象灾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