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3个部门都称权力有限需配合
和平区卫生监督所的陈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8月,我们监督所通过当事人所在派出所找到了这个女人,但是她否认了与刘女士的微信谈话记录,说微信里的人不是她。至于另一个证人的指证,我们拿这个女人的照片让这个证人指证,她没认出来。至于微信内容、微信通话的真假,卫生监督所没有权力进行调查。对于行政执法案件的违法事实,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据。微信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但是在行政执法案件中,仅有微信记录是不够的。截至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这个女老总所为。”
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这家公司在去年(2014年)9月已经注销了,我们也在找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一直联系不上。至于刘女士反映的女老总涉嫌非法行医的问题,归卫生部门负责。”
西塔派出所一名领导向记者和刘女士表示:“非法行医属于卫生部门负责。如果卫生部门要求我们对涉嫌的当事人进行调查,他们可以联系我们派出所,我们会给予配合。”
回应:女老总否认曾为女孩做手术
昨日,记者打通了沈阳艾蔓达化妆品公司法人代表的电话。该女子首先表示:“这个刘女士是化妆品碰瓷的。我和她发生过冲突,她就四处告我。从年前到现在,我给她打了很多电话,她一次也不接。刘女士和她侄女与我没有任何亲戚关系。”
记者:“你给小刘做过美容手术?”
女子:“绝对没有,我敢发誓。”
记者:“微信记录是怎么回事?”
女子:“以前卫生局也找过我,这个微信问题可以拿别人的头像嫁接过来。”
记者:“可是微信通话确实是你的声音啊!你的微信号不叫‘精精灵’吗?”
女子:“那绝对不是我的声音!我确有一个微信号叫‘精精灵’,但是聊天的那个人不能证明是我。还有对方提供的QQ聊天记录,我从来就没和小刘进行过QQ聊天。这个事可以找网监来查。”
记者:“我在网上看到过你们公司做过的网上广告推广,其中有针剂的介绍。”
女子:“我们家没有网站,我们不做网上宣传。这个事我都委屈死了。我可以找几个证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可以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
昨日,刘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希望和平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我已经和腾讯公司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说微信聊天记录只能删除,不能更改。如果警方出具手续,他们可以提供原始聊天记录,到那时真相自然会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