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支队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作者:王宇舟 来源:齐齐哈尔日报
2015-03-05 10:19:05

  齐齐哈尔日报讯 (田野 记者 王宇舟) 3月1日《人民日报》第1版刊发了《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作为全省唯一一支部队单位也是全省消防部队唯一一家单位榜上有名。

  据了解,自2008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后,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就确定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基层志愿服务分队两年来共帮助驻地单位和个人解决实际困难320余件,志愿服务1000余次,并积极组织官兵走进社会福利院、敬老院、SOS儿童村、特困家庭,为孤、老、病、残、困等优抚对象送温暖。积极开展“援建八一希望小学”和“万名将校助学工程”等一系列捐款活动,累计捐款人民币10万余元。支队坚持以“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为重点,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简化窗口审批流程;开设了96119服务热线;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开辟“消防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为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在全市制作、悬挂1800多块“消防监督服务承诺公示板”,自觉把消防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近年来,全市消防官兵出色完成了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安保、APEC会议安保,中国齐齐哈尔绿色食品博览会、齐齐哈尔国际啤酒文化节、北大仓百年庆典等消防安保任务,并成功处置了包括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泄露、交通事故、自杀、溺水等各类严重灾害事故和社会救助任务,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3年、2014年,支队成立的“党员突击队”在抗洪抢险战斗中抢救疏散被困人员5244人,保护财产价值5亿多元。(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