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城镇调查失业率”条件已成熟

来源:人民政协报
2015-03-06 05:10:28

  背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无劳动岗位、有就业要求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从1994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始启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我国反映就业状况的重要统计指标,一直沿用至今。

  本报讯(记者张原)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我国现行反映就业“晴雨”的统计指标。全国人大代表欧成中在工作中经常查阅这个指标,但他发现,使用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就业动态存在两方面严重缺陷:一是指标覆盖范围不全,不能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失业人员的实际状况;二是与国际通行的就业统计指标不接轨,无法进行同类比较。

  欧成中介绍,目前,国际上一般采取基于抽样调查的调查失业率反映就业状况,调查失业率能够在更广范围内更加精确地反映失业的真实情况。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已经从2005年开始,每年两次对包括农村在内的地区进行全国失业人员情况调查。从2009年开始,在31个省会级城市建立了月度调查制。采用直接入户调查的方式,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询问统计。从2013年4月份开始,将月度调查城市增加为65个,入户近4万余户。基于国家统计局已经开展的工作,欧成中提出:我国已经具备了使用城镇调查失业率发布数据的成熟条件。建议国务院在编制“十三五”规划中,停止使用城镇登记失业率这项统计指标,正式启用城镇调查失业率这项新的统计指标监测公告我国就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