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

作者:沈吟 朱海兵 张丽 来源:浙江日报
2015-03-06 05:29:59

  【委员名片】

  张 波 全国政协委员、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向东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省委会副主委

  吴 鸿 全国政协委员、省林业厅副厅长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沈吟 朱海兵 张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居住,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需求;而安全,则是居住功能的底线。如何提高住房质量,让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成为我省不少委员思考的问题。

  城市住房——

  危旧整治重长效

  根据全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报告,去年全国消协共接到房屋类投诉2.5万件,其中质量问题占很大比例。

  “目前危旧房整治工作能找到的政策依据不多,而且这些政策颁布已有不少年头,大大滞后于当前对房屋使用安全的要求。”张波委员发现,国家层面可参照执行的法规仅有1990年颁发的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以杭州市为例,目前只有2006年制订出台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治“短命”建筑,靠良心更要靠制度。张波委员建议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全面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明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房屋所有人等各方责任。同时,出台财政资金使用规则等相关配套政策,明确房屋安全鉴定、整体拆除、解危搬迁安置等规定,确保落实危旧房排危解危工作的职责分工、日常监管、分类处置、经费保障等,切实加强对危旧房的监管和处置工作。

  张波委员建议,在加快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实施分片区管理。

  农村盖房——

  规范建设保安全

  徐向东委员表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农村的只有原则性规定。在农村建房质量管理、施工资质、建筑工从业资格等环节,缺乏具体的标准和规定,自建房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农村住房建设无法可依,质量监管存在盲区,给农村住房安全埋下隐患。徐向东委员表示,加上监督机制缺失,房屋设计的安全性、房屋建造质量、施工队资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等缺乏有效监管,基本上没有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很多房屋竣工后没有验收就投入使用。

  徐向东委员认为,政府部门应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改变过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他建议,完善农村住房建设方面的法规、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农村住房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管理,发挥示范、试点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国农村住房建设水平,确保农村建房安全。

  建筑企业——

  强化监管除隐患

  现如今,建筑行业的资质挂靠已成为公开的“潜规则”。非法挂靠现象屡禁不止,并呈上升势头,归根结底与监管不严有直接关系。一些委员建议,必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非法挂靠行为一追到底,依法追究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不作为的责任。同时,定期公布对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和不良行为记录,把已查实的挂靠企业列入“黑名单”,在规定期限内不准参加当地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可逐出建筑市场。

  对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存在的问题,吴鸿委员认为,应由国务院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政出多门的问题,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