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是一种选择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3-06 06:10:40

命运是一种选择

作者大学留影

  阿尔文·普兰丁格曾说过:“命运不是机遇,而是选择。”时至今日,我想,每个从高考那座独木桥走过的人,都不会忘记填写志愿那一刻。回忆起当时稚拙的自己,茫然地望着填写志愿的表格,内心又是踌躇满志又是忐忑,又向往又担心,五味杂陈间便选择了法律。

  刚开始接触法律时,内心的兴奋无以言表。第一次领到法学教材时,仿佛自己已然成了“公正”的化身,头上有天使的光圈闪耀着。然而,这种小小的兴奋与自豪在学习了一段时间之后便很快降了温,随之而来的是枯燥、乏味。在繁复的法条与弄不清楚的“有独三”“无独三”,认定不清的“抢劫罪”与“盗窃罪”之间,看着一个个学者在书中表明自己立场、否定他人的观点……错综复杂的名词区分以及毫无头绪的知识体系,让我开始在学习法律面前想要退却,也让自己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

  那个时候,《何以笙箫默》已经开始在大学校园里流行。尤其是我下铺的姑娘,已然对何以琛念念不忘,对赵默笙羡慕至极。她常在午后没课的时候给我讲当律师的何以琛有多“高富帅”,我俩一边傻笑着望向窗外幻想小说里的浪漫情节,一边憧憬着自己将来作为法律人的大好前景,将要熄灭的小火苗又在一瞬间被一阵清风唤醒。我开始将自己从枯燥的教材和法条中解脱出来,去阅读了一些入门的法律经典。《西窗法雨》《社会契约论》《民法的另一种学习方法》《法律程序的意义》……通过阅读经典,我深刻认识到:没有任何一个专业可以轻松学好,每一个专业的学习过程不可能是轻松和欢乐,我们也不可能时刻对一件事物保持热情。做学问就是要耐得住寂寞、付得了辛苦。与此同时,我参加了学校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获得了三等奖。那些背题背到很晚的日子,终于在比赛结果揭晓的那一刻有了回报,也让我体会到了从掌握知识到运用知识的快乐。

  这种热忱最终让我选择继续深造。而中央民族大学,为我的法律之路又掀开了崭新的一页。读研期间,我通过了司法考试。经历司考,应该是每个法律人都不会忘却的经历。每天十个小时左右的复习强度、忍着酷夏、十几部法律、在走廊里背讲义、听音频听到头疼……在距离司考还有十天的时候,我断断续续地发了近一周的烧。那几天的状态只能用昏昏沉沉、浑身困乏来形容。特别难受的时候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起来还要继续刷题。我几次想过放弃,想要回宿舍睡觉、看电影。可是,当看到班里其他备考的同学都在认真学习的时候,就又告诉自己:坚持吧,再坚持一下就好了。而坚持也并未辜负自己,它以“顺利通过”作为了回报。

  通过司考后,我便到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实习。立案听起来简单,实则不然。面对办公室里堆积如小山的卷宗,要十分细心加认真,一张纸放错就可能影响到了案件的公正。面对庞杂、细致、琐碎的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有些不适应,甚至有时事情一多就经常丢三落四。带我的李法官便教我一个方法——在一张纸上列下简易清单。很多人可能都觉得工作的时候记上两笔麻烦,可事实证明,这个方法确实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李法官还培养我养成做工作记录的习惯。很多时候,给当事人打电话催缴上诉费都没有回应,每一次打电话结束后我都会在送卷函上做记录,最后整理成一份份正规的电话记录以备工作之需。李法官说,这样的习惯不但可以养成认真严谨的性格,也是对自己工作负责的态度。

  与当事人沟通也是一项重要的实习工作。向当事人解答法律专业问题时的感觉确实可以体会到学以致用的喜悦。然而,我发现,很多当事人对于法律的解读,都是“想当然”的,“我认为”和“大家都说”……是我听到最多的话。在当事人对一个法律事实有了自己的看法以后,再想让他听得进去自己的话,是十分困难的。而且,有的时候按法律规定解释工作的进度,还会被认为是法院的工作人员故意拖延。

  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法治梦”的中国。司法改革的进行,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公正、光明的前景。我们这一代人,是这个时代最新鲜的血液,我也看到了我们身上沉甸甸的担子。

  是的,哪怕是为别人解释清楚一个法律问题,帮助他人厘清一个法律概念,或者是向他人传播一种法律意识……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就已经是在不知不觉改变着我们的社会了。要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法律在我心里已经不再是生硬的法条和案例,它可能已经内化我生命的一部分,在我人生这张白纸上最先写下“公平”、“正义”、“坚持”……并决心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一边走一边尽我所能,去扶起路旁被风雨侵袭的小草。

  命运是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