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烈士无憾而去,才能英雄辈出——王家娟代表走近独生子女烈士父母的故事

作者:李铮、陈梦阳 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
2015-03-06 14:26:07

  新华网辽宁频道3月4日消息 (记者李铮、陈梦阳)他们的独生子女是烈士、是英雄,但风烛残年的老人却生活在艰难、孤独中。自从一年半前深入到独生子女烈士父母群体后,全国人大代表、辽阳第一高级中学教师王家娟愈发感到,帮助这些老人有尊严地安度晚年,不仅是告慰烈士的应有之义,而且将深刻影响后人的价值观。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她将再次提出有关的建议。

  年过六旬的任凤义、王淑琴夫妇的独子原是一名警察,15年前,在一次抓捕毒贩的任务中,他英勇牺牲,被追认为烈士。

  2013年,刚刚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王家娟老师调研时结识了任凤义夫妇,此后多次去老两口家了解情况。

  王家娟说:“我首先强烈地感到,失去独生子后,老两口的生活十分艰难。”

  已退休的任凤义夫妇虽都有退休金,但两人身体都不好,不但要负担数额不小的医疗费自费部分,而且由于身体疾病,弯腰都费劲,连擦地都需要雇人来做,支出很大。王淑琴肾积水严重时需要输液治疗,但住院的她不得不每晚回家居住,否则患有癫痫病的老伴就吃不上饭。

  “由于老伴儿患有癫痫,洗澡都要雇钟点工带着他去,洗一次澡就要花100元。”王淑琴的诉说深深地触动了王家娟。

  王家娟说,困难首先来自经济上。2000年,老两口的独生子牺牲时,新的《烈士褒扬条例》还没有出台,按照1980年出台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老两口只一次性拿到三万多元抚恤金,从此再没有得到抚恤。

  2014年全国两会时,王家娟提出了“关于对独生子女烈士父母给予保障性扶助的建议”,但她对有关部门通过救济方式扶助独生子女烈士父母的回复并不是很满意。

  王家娟说,独生子女烈士父母不同于一般的失独父母。2011年出台的新的《烈士褒扬条例》对烈士抚恤金的标准大大提高,但国家应对2011年以前牺牲烈士的父母出台、落实补偿性政策,而不要用临时性救济的方式。这样,才能让这些烈士父母更有尊严。而且,即使是新的《烈士褒扬条例》也没有针对独生子女烈士父母的单独政策。

  随着与王淑琴夫妇等独生子女烈士父母的深入接触,王家娟深深感到,如果对独生子女烈士父母政策落实不到位,不能让他们有尊严地活着,社会的价值观将出现偏差。

  2015年春节前,身为高中班主任的王家娟带着十几名学生看望王淑琴夫妇。在儿子的遗像前,王淑琴边哭边回忆自己儿子点点滴滴的往事,在场的所有师生都红了眼圈,王家娟和学生们留下了钱和水果。然而,学生们归来的对话让王家娟颇为震惊。她说:“我原本希望学生接触烈士家庭,缅怀烈士,但他们看到老两口孤苦的现状后反而产生了困惑:以后我们遇到危险时,是要挺身而出,还是先为自己的父母考虑考虑。”

  王家娟代表建议,国家要从政策和机制方面,对独生子女烈士父母的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精神慰藉、医疗康复、护理费补贴、殡葬服务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让他们的晚年有一定的生活质量,感觉到党和国家的体贴和温暖,使他们老有所尊、老有所养,幸福地度过余生,这样才能告慰九泉之下的英灵。

  王家娟说,时下不少孩子对明星偶像如数家珍,对革命先烈却张冠李戴。“许多年轻人只知道刘德华,不知道刘胡兰;只知道黄蓉,不知道黄继光。这样下去怎么行?”

  王家娟认为,独生子女烈士父母的群体不是很大,但就算只有一个,国家也应该出台政策解决。“如果国家的政策能让烈士的父母安度晚年,是对全社会价值观的示范和引导,只有这种价值导向才能彰显中华民族崇尚英雄的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