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罗沙 陈菲)记者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共立案查办相关案件14521件20403人。
据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把乱用专项资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司法公正四类案件作为重点,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一是针对相关监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检察机关结合各地实际,共立案查办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812人,占专项工作的38.3%。
二是严查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另一支“黑手”——环境监管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364人,占专项工作的11.6%。
三是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988人,占专项工作的4.8%。
四是突出查办危害司法公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293人,占专项工作的11.2%。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专项工作中共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641人,其中省部级2人,地厅级63人,占总人数的3.1%。包括最高检直接立案查办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件从涉及领域看,涉及民生民利的渎职犯罪比较突出。从涉案人员身份看,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占66.5%。从涉嫌罪名看,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犯罪突出。从线索来源看,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线索所占比例较大,占受案总数的50.7%。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及时跟进国家投资的重点领域,坚决惩治对国家投资监管不力的渎职犯罪;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渎职犯罪的查办力度,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重视惠民政策、民生资金落实问题,严肃查办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渎职犯罪;加大对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投资经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国企改革中的渎职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