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42名“跑路案”嫌疑人

作者:李郁军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3-07 06:30:25

  本报讯(通讯员彭维萍 记者李郁军)记者近日从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获悉,该市两级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42名“跑路”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批准逮捕,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明知所在公司无权办理吸收存款业务、为获得高额提成仍协助公司从事违法活动的高管及业务员进行排查,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予以处理。2014年9月至2014年年底,兰州市连续发生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跑路案”5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