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无一脱管

作者:郭洪平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3-07 06:30:27

  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前不久因换手机号与所在乡司法所“失联”几天,山西省怀仁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干警发现后,按规定立即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提请法院收监执行。

  这名社区矫正人员平时表现还算规矩,八小时内个人活动位置比较清楚,劳动、学习、思想汇报等也都积极,两次量化考核均获表扬。这样一个行为举止都还算靠谱的社区矫正人员,只因偶尔一点“小错”就要重新收监,未免不近情理吧?

  “不。”该院检察长吴占胜说,“对制度的落实,就该丁是丁,卯是卯。”办公会上,检察院一点没含糊,当即向怀仁县司法行政机关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寻找“失联”人员下落。很快,这名超过法律规定时限没有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被找到了。

  2013年以来,有两件事对同属政法系统的该县公、法、司部门触动不小。一件是,怀仁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方面的监督更主动了。该院以会签文件的形式,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达成共识,建立信息共享、监督制约、联席会议等机制,随时保持与这些部门的沟通联系。另一件是,监督不是说在嘴上,只要遇到实际问题,绝对较真。某法庭审理罪犯连某撤销缓刑案件中,迟迟不下裁定,检察院全面了解情况后,马上向法院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促使法院很快裁定撤销了连某的缓刑。仅2014年前10个月,该院就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及时纠正脱管漏管苗头。

  近三年,怀仁县共接收各类社区矫正人员525名,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人脱管、漏管情况;在已解矫的313人中,无一人重新犯罪。连续三年,怀仁县检察院在朔州市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位列第一。2014年11月,该院还到全省的会上介绍了经验。

  (本报记者郭洪平 通讯员朱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