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44集体23个人“三八”受表彰

作者: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3-07 06:30:25

  本报北京3月6日电(记者徐盈雁)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5年“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评选结果近日揭晓。全国检察机关共有44个集体和23名个人受到表彰。

  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公诉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公诉科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研究室等42个单位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综合管理处处长陈晓、北京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常青、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程然、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梅玫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山西省潞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慧琴等19人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