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不可任性”放在文艺界来讲,就是文艺立法的问题。现在国家对于文艺作品有审查制度,而审查制度本身又很模糊,这样就有了“有权任性”的空间。有的时候,我们也弄不懂,老是处在一种猜测之中:评价文艺作品是好是坏,是按法律来呢,还是以领导干部的意志来呢?所以我认为应该加速文艺立法,来改变这个现状。
不能让审查制度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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