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德银 通讯员阿茹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检察院对刑事被害人陈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陈某在三天之内就收到了救助金。近年来,该院控申科、公诉科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只要符合救助条件,就及时启动救助程序。近三年已救助10余人。在开展司法救助同时,该院还积极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另外,太仆寺旗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多次到检察院调研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管齐下的救助模式,为该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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