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巡回检察创新服务群众方式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3-08 06:10:58

  为稳步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工作机制,2013年3月,河南省新郑市检察院在辖区各乡镇设立基层检察工作站,采用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到群众家门口提供服务。自检察工作站设立以来,该院依托这一平台开展巡回检察262次,受理群众举报43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17件,获得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4起。其主要做法是:

  搭建联系群众桥梁,使服务群众有平台、有渠道。在辖区各乡镇设立基层检察工作站,指派检察人员担任工作站站长,同时向辖区公开选任基层检察联络员作为工作站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巡回检察工作开展。联络员要求具备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群众认可等条件,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愿申请的方式报名,检察院确定后将拟选任名单向社会公示。该院还负责对候选基层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通过考核者颁发《基层检察联络员工作证书》,基层联络员持证上岗,依法从事法律宣传、建议意见收集、监督检察人员行为、参与涉检信访案件矛盾化解等基层检察工作。目前,该院已公开选聘185名基层检察联络员,建立了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

  创新服务方式,使基层群众弄得懂、看得清。建立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基层检察联络员在辖区的影响力,参与轻微刑事案件社会矛盾化解,协助控申部门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如辖区内某高校发生学生斗殴事件,为平息事态、消除影响,基层检察工作站请具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基层检察联络员进行调解,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同时,检察人员负责解答故意伤害案件的法律规定以及关于伤情鉴定的问题,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并对行为人依照法律规定给予从轻处理。同时,为消除社会上对该案处理结果的疑惑,基层检察工作站利用学校、社区的法制宣传栏,运用文字、图片、流程图等形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办案程序,使群众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到教育。

  实行定期巡回检察,使群众诉求有结果、有回音。该院成立了巡回检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分包各基层检察工作站,实行每月一次巡回检察,了解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如基层检察工作站人员在走访群众时了解到,新郑市某镇多家防水卷材厂存在严重污染问题,造成气体、烟尘污染,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该院向新郑市环保局发出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市环保局经调查向相关企业作出了停产整顿的措施,从而维护了群众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依靠群众监督力量,使检察人员的行为受监督、受约束。建立基层检察联络员对本区域检察人员日常行为监督制度,对检察人员的不当行为、社会交往、非正常消费、邻里关系、群众评价等情况进行监督,每年作出评价,通过基层检察工作站上报归档,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线索,转交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这加大了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使其切实感受到自己时刻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处处自觉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检风检纪社会评议活动中,该院向群众发放检风检纪社会评议测评表5000余份,检风检纪社会评议优秀率达96%,良好率达4%,差评率为零。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