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靖力)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前他已经向全国政协提交了一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提案。“国家信息处理和存储技术在不断发展,公民个人信息滥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有些公民的个人信息甚至被当作商品倒卖。这些现象说明,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巩富文说。
巩富文介绍,目前我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分散在刑法等不同的法律当中,这种状况造成了目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普遍缺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观念,不以任意收集、处置、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为侵权、违法;二是宪法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范围,更没有明确规定侵权责任和追责方式;三是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侵犯的法律救济制度不完善,救济渠道不畅,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没有将之明确列入受案范围。
巩富文告诉记者,国家应当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尤其是要准确界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畴。巩富文说,“法律应该明确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界限,行使知情权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但也不能以保护隐私权为理由拒绝正常知情权的行使。同时还应制定可操作性标准,明确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达到何种程度,侵权人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