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戴佳)全国政协委员干以胜今天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中共界别小组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时建议,编制立法规划应引入第三方论证。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补充和完善了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的内容。
“立法规划是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的立法规划,而年度立法计划是一年内立法孰先孰后的问题。二者不应放在一个层面讲,而应分开说。”干以胜认为。
“目前许多法律‘空转’或‘闲置’的原因在于论证不足,操作性不强。”干以胜建议,编制立法规划应引入第三方论证,从实际出发,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认真进行论证和评估。“人大要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前期工作必须要做好,加大调查研究力度。”
“此外,还应增强编制立法规划的透明度,践行全过程公开,尤其是哪些社会关注的立法没有被列入立法规划,为什么没有被列入,都要向社会交代,这有利于国家立法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干以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