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加大四个力度”强化两会期间环境监管

来源:满城政府网
2015-03-10 15:50:15

  一是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增强环境监管。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排查工作力度,摸底排查,建立台帐,登记备案;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是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污染源环境监察巡查工作制度,采取现场监察与定期复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排污单位排污状况正常,并建立环境监察巡查档案,分类管理。对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现场监察。

  三是加大项目管理力度,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简化环保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三步曲”(即审批前实行集体“会诊”制;审批中实行“总量指标”和“容量许可”双重控制;审批后进行跟踪服务),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对重点环保无污染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落户。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接受监督。积极畅通“12369”监督热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创造和谐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