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残疾人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作者:阮蓓茜 来源:浙江日报
2015-03-11 03:11:41

  本报杭州3月10日讯 (记者 阮蓓茜)记者今天从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获悉,2014年我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91.1%,比上年度提高2.5个百分点,首次突破90%,率先全国基本实现全面小康;2014年我省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5.2%,达到1600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

  今年,省政府还将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月标准从100元提高到125元,全省将有11余万名残疾人受益。近年来,我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提升到人的全覆盖,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补助;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托(安)养,并逐步提高护理补贴标准和改善照料条件;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等给予倾斜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