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绿色项目”逾亿资金泡汤

作者:李荣华 来源:南方日报
2015-03-11 04:51:56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荣华通讯员/唐晓辉)近日,深圳宝安警方在“3+4”专项打击行动中破获一宗集资诈骗案,一投资管理公司打着“投资绿色环保项目”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目前,深圳宝安公安分局已接受400多位受害者报案,涉案价值4000余万元,并陆续有此案受害人报案,宝安警方正在进行相关统计,预计此案共有受害者1000余人,涉案金额1亿多元。

  2014年5月16日上午,深圳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事主蒋先生报案,称2013年12月,其通过介绍认识了深圳市中正金沙投资管理公司行政部主管严某君,严某君给其介绍了一个关于绿色环保的投资项目,内容是关于投资肉苁蓉种植的,种植肉苁蓉的收益返还给投资人作为奖励,并声称这个是治理荒漠化的公益项目,收益稳定可靠,一次投资5年,每天收益率0.3%(25000元每天75元收益),大概一年就可以回本。

  在严某君的诱骗下,蒋先生与全球新能源环保荒漠化治理基金会签订合同,合同上盖有北京金沙天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全球新能源环保荒漠化治理基金会的印章。

  据蒋先生介绍,其先后四次共转账167.5万元到深圳市中正金沙投资管理公司账户,均有收到对方开出的收款收据,但后来其发现深圳市中正金沙投资管理公司及员工去向不明。

  据蒋先生介绍,跟自己同样上当受骗的受害者仅自己知道的就多达百余人。

  接报后,深圳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即刻展开调查,经过宝安警方的大量走访和摸排取证,发现深圳市中正金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马某文、治沙基金会秘书长黄某华、北京金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谢某泉、深圳市中正金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后台控制人周某馨(女)、内蒙古磴口县金沙肉苁蓉种植基地负责人李某光等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马某文等五人涉嫌集资诈骗。

  为尽量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宝安警方锁定嫌疑人后立即进行布控抓捕,现嫌疑人周某馨(女)、李某光分别于2月10日、2月28日落网,其他三名嫌疑人正在追逃中。

  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记者查阅到深圳市中正金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该企业注册成立于2013年5月20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兴路西侧万骏经贸大厦1801房,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因未按规定补充提交年度报告,该企业已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