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干部作风
记者3月10日从同心县纪委获悉,该县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对公务接待禁酒和干部职工饮酒作出严格规定,保持了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同心县纪委干部马治龙介绍,县委出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特别强调在“自助餐或工作餐上严禁上高档菜肴、烟酒。”此外,该县还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安排到县乡廉政灶里,安排具有同心民族特色的小吃,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同心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为确保实效,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在全县进行实名通报。
记者了解到,该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带头向社会作出了包括“绝不在上班期间饮酒”为内容的廉政承诺。下马关镇镇长马海军感叹:“以前,公务接待不喝酒总觉得缺点什么,担忧双方关系拉不近。现在有了‘禁酒令’,在机关灶上安排工作餐,大家有说有笑,没有了以前的担心和后顾之忧。”
目前,该县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务实苦干的身影越来越多。河西镇党委副书记金秀梧说:“党员干部的形象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县里出台各项禁酒规定为干部职工划了‘红线’,再也没有上班期间饮酒的现象了,干群关系拉近了,政府的形象树立起来了,某种程度上也是保护了干部。”(记者 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