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众关心的网购假货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说,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监管。
“我们日常消费中有10%是通过网购来的,网购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促进了消费。我本人也网购。”张茅说,但网购同时也存在夸大宣传、假冒产品较多、商品退货较难等问题。
他表示,要加快法治建设,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同时,要完善监管方式,也要和电商、互联网企业更好地沟通,既听取他们的意见,也要求他们进行自律。
“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责任,网络交易要按照法律和规矩来办,要讲诚信、讲信用,维护消费者权益。”张茅说,促进网络购物发展,必须规范。在规范中,必须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
张茅说,假冒伪劣涉及每个人的利益,也涉及知识产权保护。解决的根本办法是加强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如果卖了假货、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有记录,就会进入企业信用档案,企业经营活动就要受到限制。”
他说,必须增加企业违法成本。让卖假货的企业无法经营,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我们的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好转,假冒伪劣产品才能逐步消失,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才能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