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做强林业产业壮大“绿色经济”

来源:中安在线
2015-03-12 00:00:00

  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扶持引导,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林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金投资林业产业经营。

  积极引导新型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林农、林禽、林药、林菌等复合经营模式,引导和鼓励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林间采集加工产业。加快发展森林休闲旅游,积极做好新建森林公园申报工作,加快森林旅游示范景区建设,打造知名的森林旅游品牌。大力培育特色苗木花卉基地,加强珍稀苗木花卉和高效经济林木、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培育。加强林产品知名商标、品牌以及电子商务建设,发展林业现代物流业,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质量效益。

  大力提升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的要求,突出油茶、竹子、杨树、青檀、籽用牡丹、枣子等重点树种,加快培育木竹原料林、木本油料、木本药材、特色干果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用足用活林业贷款贴息政策,集中扶持一批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加强林业标准化制度建设。完善主要林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立森林及林产品认证制度,推动建立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来源合法性认证机制。(池州新闻网)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