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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小户分散经营模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适度规模经营成为我国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这充分肯定了家庭农场制度对改变我国农业小而散的经营格局、增强农业活力的作用,为我国未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实行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和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微观经济组织,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织形式。该模式在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都得以快速发展,并且演化出了不同的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农业正处于产业结构深刻调整、农村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适应适度规模经营要求、满足农业发展所需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不断涌现。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家庭农场以来,各地不断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涌现了浙江宁波、上海松江、吉林延边、湖北武汉、安徽郎溪等五大经典模式。截至2012年,我国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平均规模200.2亩,平均收入18.47万元。总体来看,家庭农场的发展能够从四个方面有效促进农村土地适度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