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19日电(记者 沈汝发)违规发放纪念品、发放补贴……福建省宁德市纪委近期查处了多名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
根据通报,福安市交通运输局以纪念建党92周年、“建军节”座谈会名义发放了纪念品,福安市纪委给予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冯成贵、党委书记陈同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成福安市交通运输局追缴违规发放的纪念品费用。
寿宁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规发放补贴,寿宁县纪委给予寿宁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新勤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发放的补贴款上缴国库。
古田县饮食服务公司原经理吴厚模公款旅游、购送节礼,被古田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同时古田县商业总公司撤销其县饮食服务公司经理职务。
另外,宁德市下辖的霞浦县纪委查处了一起公车私用的案例。2月8日上午,霞浦县城建监察大队下属一位中队长王纯文未经请示,擅自要求该中队监察员蒋某某驾驶车号为闽J95021号的公务用车一起帮助其二姐搬家,违反了严禁公车私用相关规定,目前已被党纪立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