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总体上呈现稳中有降的局面,但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信访渠道管理不规范、信访工作法治意识不强等。破解信访工作中的上述难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渠道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将涉法涉诉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纳入司法运行轨道处理。二是改进案件交办方式。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直接由各政法机关自上而下交办信访案件,并依据案件的具体管辖权限,由相应的责任单位处理。三是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采取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形式,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等基层接待平台建设,提高控告申诉窗口服务水平。
坚持严格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效果。一是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提高执法公信力。对进入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要严格执行办案规范,公正作出结论。二是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办案机关作出决定或出具法律文书之前,可约谈当事人,说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当事人有疑问或异议的,要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三是完善信访终结制度。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理方法适当、有关问题已经得到合理解决的,要坚决维护事实结论,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矛盾化解工作。对违法、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一是坚持风险评估。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对有可能引发信访的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制定工作预案。二是加强内外监督。健全完善政法机关内部之间、上下级之间、与外部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信息化执法办案监管体系,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三是严格责任查究。对因办案质量不高、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等引发的信访事件,进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标准。建立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努力优化工作环境,切实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和教育。要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解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公检法机关与政府信访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对部门间有分歧的,要加强沟通,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
(作者分别为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