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推广预防干警违法违纪约谈制度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3-20 09:32:06

  本报北京3月19日电(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推广预防干警违法违纪约谈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据了解,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向全区检察机关印发推广了钦州市检察院制定的《关于预防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约谈的规定(试行)》,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学习借鉴。通过开展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阳光信访举报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布受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能,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根据门户网站受理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渠道等反映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核查情况进行约谈。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问题,进行预防性、告诫性的谈话。通过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教育检察人员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大错酿成大祸。

  据悉,约谈采取个别进行的办法,在形式上以口头谈话为主,在内容上以法治教育和预防违纪违法教育为主。在对相关问题口头提出预防性、提醒性建议的基础上,对存在违纪违法的隐患问题,提出纠正建议和预防措施。纪检监察部门在约谈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考查,全面了解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或检察长汇报。